近日,记者关注到某社交平台#女大学生秋招就业歧视#的话题引发网友讨论,不少女大学生发布帖子分享自己在秋招中遇到的各种性别歧视现象。女大学生求职过程中是否真的面临着性别歧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2023-12-07 20:36:03 · 中人社传媒 · 李娜 秦康旎
中人社传媒记者 李娜 实习生 秦康旎
近日,记者关注到某社交平台#女大学生秋招就业歧视#的话题引发网友讨论,不少女大学生发布帖子分享自己在秋招中遇到的各种性别歧视现象。女大学生求职过程中是否真的面临着性别歧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不论文理 性别门槛成部分女大学生就业“拦路虎”
赵星就读于陕西某重点大学物流专业,她和很多应届生一样,希望在秋招中拿到满意的offer。专业第一名,高分通过四六级,并且是该专业为数不多的党员,这份优秀的简历让她在本专业的学生中脱颖而出。
不久前,赵星和同专业几位男生一起去企业投简历。现场,面试官向他们提问:“你们当中谁是党员?”只有赵星一人举起了手。面试官继续询问几位男生是否挂过科,男生们表示都挂过科,与之相反的是赵星的学业成绩一直非常优秀。但是面试官仍然把赵星晾在一旁,只对男生提问。这时她才幡然醒悟,并不是自己不够优秀,而是在这位面试官眼中,男生比自己更有吸引力。
这让赵星想起秋招面试另一家国企时的场景,她补充道:“当时在宣讲会上,HR说因为他们企业的男生比较多,所以平时大家都会很照顾女生,在他们公司不会有性别歧视这种现象,如果有女生想要加入他们企业也会非常欢迎。”
但事实并非如此。赵星说:“我和我男朋友都参加了该企业管理类岗位的面试,初面后他的成绩比我低一点,他收到了复试邀请,但我却没有收到任何消息,甚至连拒绝信也没有。”
除了工科女生以外,一些文科女生也表示在秋招过程中遭受过性别歧视。李语是一名历史学科师范生,起初,手握国奖、年级排名第二、各项荣誉拿到手软的她对秋招充满自信。在参加某所学校历史教师岗位的面试时,她和另一位来自北京师范大学的女生的即兴讲课表现都非常好,受到不少老师的称赞,但面试结果却双双被“刷”。
“最后那所学校选择录取了另一位男生。”李语对此感到非常不公,“一直知道女性就业环境不容乐观,但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到了性别歧视,我真的感到很无力、很难过,目前的社会现状就是男老师比女老师更好就业。”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一些显著的就业歧视得到有效遏制,但求职过程中的存在的一些隐形就业歧视却令很多女性无可奈何。
工作强度当门槛 多重原因致“软歧视”屡禁不绝
罗密是工业工程专业,她秋招时参加了广东某新能源企业的宣讲会,面试她的是一位中年女性。她没有让罗密进行自我介绍,却直接开门见山地问她:“你觉得女生干这个岗位(工艺工程师),能适应吗?”罗密觉得这样的问题有些无理,但也认真表示自己去过类似的岗位实习,也进过车间。
“但HR还是表现得对我没有兴趣,其他问题也都没有问了。当时的招聘要求里并没有表明只需要男生,但我确切地感受到了差别对待。在同等的情况下,那些男生就没有被询问是否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是被询问理想的就业地点等常规面试问题。”罗密坦言。
记者发现,在招聘软件和社交媒体上,明确表明只招聘男性的岗位信息并不少见。其中一家公司的HR表示这也是无奈之举,“我们的确有部分岗位只限男性,主要是考虑到工作强度的因素,男女身体素质不同。我们一些岗位之前也招过女性,但事实证明很多女性无法胜任如此高强度的工作。我们还是建议求职者寻觅更适合自己的岗位。”
记者联系到与该岗位专业对口的黄曼,她却认为:“很多岗位发布的招聘要求都比较寻常,并不是只有男性才可以胜任。在学校里我们学的都是一样的课程、一样的知识,这些工作我们都可以做,和个人能力有关,跟性别无关。”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不少用人单位看来,女大学生业务能力等并不输于男性,但女性生育会耽误用工时间,生育后又偏重家庭,事业心可能会降低;一些岗位工作条件艰苦,需要经常出差、应酬,不太适合女性;此外,传统的男女分工观念也仍在影响用人单位。
消除就业性别门槛 需多方发力为“她”撑腰
黄曼认为,求职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如果是工作强度导致的“仅限男性”,那么招聘单位应该将工作强度等维度量化并公示。求职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评估,但招聘单位不应该以性别为由淘汰整个群体。
据了解,为了改善就业性别歧视,追求职场性别平等,女性也在不断作出相应的努力。智联招聘发布的《2023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近7成女性愿意提高职场竞争力为了追求职场性别平等,高于男性的 53.5%;还有 28.9%的女性“孤勇者”表示将通过“曝光职场不公”推动性别平等,占比远高于去年报告中的4.1%。
赵星也表示,第一次求职就遇到性别歧视感到非常无奈,但是她并没有对未来的就业失去信心。“我会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我,将核心竞争力当作自己的底气。”
山东女子学院副教授郭福亮曾在公开报道中指出,学校要持续优化女大学生就业服务,从入学开始,帮助女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让她们朝着目标努力,避免就业“临时抱佛脚”。可以针对性地挖掘一批适合女大学生的岗位信息,督促女大学生积极主动实习、应聘,发挥就业创业见习效用,实现人才与职位双向“精准匹配”。
郭福亮还建议,政府需建立公共政策与措施,健全反就业歧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畅通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和处置渠道,促进女大学生平等就业。利用舆论宣传营造支持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就业环境。
此外,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怡带来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的提案。林怡建议,应通过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完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落实男性育儿责任、对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表现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等方式,推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
(应受访者要求,赵星、李语、罗密、黄曼均为化名。)
延伸阅读>>>
女性在职场遇到性别歧视可以这样做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明确了“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政府在就业性别歧视防治方面的主导责任。
在女性应聘过程中,招聘单位的哪些行为涉嫌违法?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内容,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如果遇到职场性别歧视,可以拨打12309检察院热线、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2351工会法律维权服务热线、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等进行反映、投诉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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