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时刻,担架抬起的不仅仅是宝贵的生命,还有患者以及家属的信任。

破解急救担架“谁来抬”需要综合施策

2024-03-08 09:57:14 · 中人社传媒

近日,黑龙江嫩江市一居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称搬运患者并非其义务,且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搬运,需家属自行搬运患者,双方就此起了争执。当地卫健委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目前正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工作。

经查询,我国对急救车人员配置、人员分工、谁来负担搬担架,并不缺乏制度安排。《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其中,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等。所以,如从规章制度上来说,急救人员所说和当地卫健委回复无从指摘。

其实,担架员缺乏现象早有媒体报道,并认为主要原因是担架员专业门槛高、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职业发展狭隘。但院前急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危急时刻,担架抬起的不仅仅是宝贵的生命,还有患者以及家属的信任。所以,解决此问题,政府及医疗机构必须综合施策,责无旁贷。

首先,政府及医疗机构加大投入是题中要义。国家卫健委等9部委2020年9月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已明确,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投入,完善急救资源配置,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基本需求,切实体现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助力健康中国建设。但“投入”需要的是真金白银,财政紧张的地方怎么办?可以探索实施政府、医疗机构、患者投入共担机制,如担架员基本工资由政府和医疗机构共同埋单,同时以便加强管理;奖金则从合理收取的搬抬费用中提取,用以促进工作积极性。

其次,改善职业形象和拓展人员来源渠道。从医学角度来讲,担架员专业性较强,不只是力气大就能胜任,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前述《指导意见》也明确,要“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加强调度员、驾驶员、担架员业务培训,完善考核管理”。与此同时,可以探索建立兼职担架员库,鼓励医疗机构护士、司机、保洁人员等在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时间不冲突情况下积极参加专业培训,让大家多一份收入,也多一技傍身,更充实担架员来源。

再次,逐渐完善担架员配套管理规范。对标上位管理办法,地方应探索出台规范性文件,规定急救担架员的硬性配备,以及确保良性运转,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急救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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