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是解决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人才供给矛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需要着力解决三个问题:如何实现“大规模”;如何解决“针对性”;如何达到补贴的“有效性”。
大规模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关键是要解决“培训谁”(培训对象)和“谁来培训”(实施主体)两个问题。
培训对象上,主要是需要提升工作能力的企业职工和面临转岗转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同时,兼顾需要提升就业能力的城乡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贫困地区的农村劳动力。
实施主体上,关键是如何调动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同时鼓励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用性本科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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