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 | 下乡组织农民工兄弟学《条例》

2020-05-03 14:43:23 来源:湖南民生网 作者:成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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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能以实物或其他形式替代。用人单位要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并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近日,娄星区劳动监察局监察员来到水洞底镇慕隆村,为农民工兄弟现场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学习,现场的农民工兄弟们都希望条例能够快点施行。

近年来,各类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2019年年底全新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这个条例为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上升到了新的高度。

学习活动中,农民工兄弟向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提出了关系切身劳动保障权益的问题,“公司用产品代替工资合法吗?”“农民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被拖欠了工资怎么维权?”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就农民工兄弟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现在我们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和农民工签署正规的劳动合同,每个农民工兄弟都要办理一张银行卡作为工资卡,如果发生了工资拖欠有权依法向劳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在维权或讨薪前,要先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务工事实的初步证据”。

娄星区劳动监察局负责人表示,还要继续加大宣传的力度,特别是要深入村社区和施工现场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让条例能够深入农民工兄弟的心中。同时,在条例实施后,劳动监察局将坚决予以贯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打造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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