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提出的“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要求,我部组织开发了“劝募员”“二手车经纪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科技咨询师”等18个职业技能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月2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电子邮件发送至biaozhunchu@cettic.gov.cn(邮件主题标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公示反馈,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
邮 编: 100101
联系电话: 010-84661085、84661086 84661080(传真)
附件: 1.劝募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2.二手车经纪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3.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4.科技咨询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5.安检员(邮件快件安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6.药物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7.燃气具安装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8.音响调音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9.呼吸治疗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0.太阳能利用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1.毛笔制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2.炭素煅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3.炭素成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4.炭素焙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5.金属轧制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6.金属材精整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7.智能硬件装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18.工程机械维修工(堆场作业机械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月14日
》》》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SYzhengqiuyijian/202201/t20220125_433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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