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涨租收“进场费”合理吗?

2023-06-08 18:22:03 来源: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 作者:中人社传媒记者 刘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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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涨租收“进场费”合理吗?

专家:做大夜市经济监管要发力

中人社传媒记者 刘璋景

近年来,不少地区响应国家相关政策陆续开放了地摊经济,夜市便成为不少打工人生活的一部分,更是无数摊贩的主要经济来源。长沙市开福区商贸城夜市是长沙知名的小吃一条街,最近因为摊位费涨价和收取万元“进场费”引起摊户们的不满。摊位费为何大幅上涨?进场费应不应该收?《民生追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万元“进场费”让摊户为难

6月2日下午5时30分,初夏的长沙显得有许闷热。黄玉和妻子推着小车开始了摆摊的工作,今天也是小两口在商贸城夜市卖烤肉一周年的日子。然而,黄玉的心情却很沉重,因为几天前他得到了摊位费涨价和要缴8000元“进场费”的消息,否则不予续租。

黄玉的妻子告诉记者,“进场费”不开单、不退回,也不写进租赁合同。“我们都是刚刚创业的年轻人,做小本生意,这么多的“进场费”真的很有压力。”她说。

“几年前我们跟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已经缴纳了几万元的转让费,现在怎么又要缴‘进场费’?”另外有一些商户质疑,这个“进场费”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是否有法律依据?

“一个摊位不到2米宽,按照目前的租金来计算,分明就是掠夺。”一位做飞饼生意的老板告诉记者,夜市的经营时间从下午5点半到晚上12点,要在这么短的时候内有盈利除非生意非常火爆。“我们也不能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夜市本来就是工薪消费,提价的话,就聚集不起人。”

因为经营成本过高,不少摊主萌生退出的打算。一位来自南京的摊户表示,原来和自己一起在夜市做生意的同伴因为不赚钱都已经回了老家,他前几天还去考察了一下其他的市场。

记者走访发现,商贸城夜市收取“进场费”是从今年4月份开始,主要针对合同到期的商户,续签合同必须交纳8000至2万不等的费用。

“进场费”是约定俗成的行规?

商贸城夜市位于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四季美景社区内,不足500米长的街巷中聚集商业店铺600多家、摊位300余个,日常人流量3万人以上,是长沙市最具知名度的夜市之一。

6月5日,《民生追问》记者从开福区四方坪街道获悉,商贸城夜市由湖南先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在街道相关负责人的帮助下,记者采访了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盛经理。

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目前缴纳“进场费”是行业内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不少大型市场和超市都收,法律也并没有禁止,所以也就照做。盛经理告诉记者,商贸城夜市由主街和西街两部分组成。主街摊位有120余个,主要由临街的门面业主自主出租,物业公司只收少量的卫生管理费。西街及非门面房的空场地上有160个摊位,这部分的租金由物业公司管理。

对于商户们反映的问题,盛经理表示,目前物业公司已经收取了26户摊主每户8000元的“进场费”,主要集中在新增设的西区,相当于摊位进场后的备用金,对于一年到期后续租的老商户,物业公司并不打算收这笔钱。

盛经理表示,目前大部分是非物业公司管理的那些业主在向租户收取“进场费”。对此,部分业主并不认同。一位业主表示,“进场费”是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存在强制要求商户缴纳,因此交了以后是不退还的。

“如果商户不接受的话,完全可以不租摊位。”另一位业主认为,主街的地理位置和人流量比西区好多了,物业公司都能收取这笔费用,业主为什么不能?

在采访中,绝大部分商户表示,接到了签续租合同时要缴进场费的通知。

摊位“坐地起价” 谁在热炒?

相对于“进场费”问题,摊位租金的大幅上涨更让商户感到压力山大。

目前的摊位费简直就是“坐地起价”。一位做水果茶的摊主称,2022年商贸城夜市开始招商的时候,一个接近2米的摊位每月的租金是3500元,现在涨到一个月7000元,部分位置较好的摊位甚至涨到了1.5万元。

所谓租金暴涨,盛经理表示很无奈。她向记者出示了多份摊位续租合约。从这些合约当中,我们看到该物业公司控制的160余个摊位,租金涨幅基本在1500元每月左右。“夜市内动则数千上万的涨租金是有人在恶意炒作。”盛经理说。

对于这种炒作行为,内蒙来长沙创业的冯先生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今年5月底,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夜市所在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其告诉冯先生,现在市场内的摊位十分紧俏,必须加租金才能拿到摊位。在他的牵线搭桥下,冯先生从另一位租户手中转下了一个摊位,租金价格是此前的一倍。

冯先生告诉记者,交钱后不久,他跟合伙人紧锣密鼓地开始筹备开业。然而,才开了没几天,他就发现了不对劲。原来,冯先生租下的摊位此前并没有人经营。为了涨租金,业主和牵线人“制造”了摊位抢手的假象。

摊位租金畸高的背后也隐藏了一些投机行为。一位商户告诉记者,有投机者先以低价租下摊位,再以高价转租给商户。投机者扰乱市场秩序,阻碍“地摊经济”发展,他们成为了夜市健康发展的“敌人”。

做大夜市经济监管要发力

夜市摊位租金上涨,进场费应不应该收?记者随后咨询了开福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类似的问题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明令禁止,所以虽不合理,但也不违法,至于收费多少,双方可以协商。但是,若业主方不开票据向商户收取“进场费”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这种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展开调查。

长沙市夜市规范点的摊子已经铺开,问题也逐渐暴露,将如何破解?省人大代表、湖南省临湘市十三村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国武认为,做大夜市经济,各方面的监管要一齐发力。他提供了三点建议,可以为夜市管理提供参考。

一种是让摊主成立协会,实现摊主自主管理。

另一种是由政府统一招标,采用物业公司管理模式。这个模式更加具备可行性,由一个具体的物业公司来进行夜市的日常管理。经营户需与物业公司签订经营合同,向物业公司缴纳一定费用,可获进场经营。物业公司将向经营户提供统一的帐篷、货架,物业管理人员统一服装,持证上岗。同时物业公司将为夜市配备消防设施,向经营户提供水、电等服务。

第三种则是多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夜市小组或者分局,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客人投诉、欺客宰客以及摊位之间的矛盾,并保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监管市场的收费等。商户进场经营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获得一个固定的摊位后,不得转让、转借和出租。

 

【编辑】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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