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政策执行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1500元每人。
四、申报材料
(一)《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二)《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五、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申请→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发放。
六、办理方式
(一)免申即享:经办机构通过对比数据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发放。
(二)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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