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社传媒讯(记者 黄浔 通讯员 鲁庆辉)为充分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工伤保险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省人社厅与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工伤保险行政诉讼案例研讨,从4个涉及工伤保险业务的典型案例出发,以案释法,深入开展研讨交流。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光明出席并讲话,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法规处、社保中心和长沙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省检察院第七监察部主任陈忠一行、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一庭副庭长周婷婷一行参加座谈。
围绕工伤认定的情形把握、先行支付的前置条件以及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问题,省人社厅、省检察院、省高院相关负责人通过几起典型案例,从立法宗旨、法条释义、执行把握等角度,逐条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研讨分析,人社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三家统一认识、统一尺度,从源头上减少因认定工伤不准确导致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
周光明表示,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民生安全网,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肩负着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作用。建立与省检察院、省高院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是推动法治人社建设、提高社保依法治理水平的重要措施。省人社厅将进一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实施“温暖社保”行动,形成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力度的法治人社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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