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新人:劳动合同应该这样签

2023-09-01 15:41:00 来源:中人社传媒 作者:黄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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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侵犯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本期,中人社传媒记者整理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协商,慎重对待。

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签,也可以在入职后签,但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1个月。

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单位说试用期还在考察待定阶段,所以先不签劳动合同,这合理吗?

不可以!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说等我转正之后再签劳动合同,行吗?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均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否可补签

用人单位用工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以后补签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要请用人单位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入单位改正。

中人社传媒记者 黄浔 整理

【编辑】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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