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湘是刚毕业大学生,单位征求他的意见:可以给他缴社保,也可将缴社保的费用直接发给他。湘湘“精明”地选择了后者,他打算把买社保的钱“省”出来,购买理财、积累收益,增加“睡后收入”。湘湘的选择对吗?
这个选择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是在风险中“裸奔”,在法律上也是万万不可取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劳动者个人角度来说,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基本制度。职场新人个人储蓄有限、抗风险能力弱,更加要增强依法参保意识,通过参加社会保险增强自身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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