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3周,长沙市人社局共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1108件,10月累计处理工单2482件。通过对本周工单的统计分析,结合各渠道人社业务咨询情况,提炼本周热点问题如下。
热点问题一: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多久可以知道具体鉴定的时间和地点?怎么查看鉴定时间和地点?
答: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受理审核,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自动跳转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信息查询→输入要查询人员身份证→点查询,如经办环节显示“待签到确认”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鉴定时间及地点。
注:申请鉴定的时候,手机号码一定要与伤者本人确认,不然接收不到鉴定通知短信,错过鉴定时间后果自负。单位申请鉴定后,一定要提醒伤者或其家属关注劳鉴通知短信。
热点问题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什么时候能出具?在哪里领取?
答:自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领取:
(1)结论出具后,未参保的按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地址邮寄,参保的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填写的地址邮寄,请注意查收。
(2)受伤职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8号窗口领取或补打。(委托人凭受伤职工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热点问题三:已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对此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答: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之内可申请再次鉴定,超期不予受理。
(1)本人申请
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受托人携带委托书、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治疗医疗资料、文书签收日期凭证(如邮寄签收单、现场领取记录等)至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长沙市人社局1812办公室)填写再次鉴定申请表,经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盖章后交至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2)单位申请
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治疗医疗资料、文书签收日期凭证(如邮寄签收单、现场领取记录等)至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长沙市人社局1812办公室)填写再次鉴定申请表,经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盖章后交至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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