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2月26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完善确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定密权限,细化涉密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完善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管理措施。
在确定保密事项范围的原则方面,有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地方提出,保密事项范围事关定密的科学性,应当精准、适当,防止太多太泛。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
草案一审稿规定,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针对有意见指出,应当细化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内容,体现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对因保密原因合法权益受到影响和限制的涉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或者补偿。
此外,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管理措施,增加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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