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嘉禾县民政局按照“提前谋划、认真部署、全力实施”的工作思路,把民生可感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对标对表上级方案,把工作做在前头。
嘉禾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指导标准的通知》《关于落实嘉禾县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90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400元/人·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指导标准为城市1050元/人·月、农村8100元/人·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为115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为1600元/人·月等。同时,全力推动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进行入户核查,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建设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及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等工作。
目前,嘉禾县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已全部完成,预计5月底将把提标补发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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