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管理

2025-01-25 09:38:11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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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加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管理

湖南日报1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蒋诗雨)为加强我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管理,确保授予学士学位质量,促进职教高质量发展,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南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国家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开展的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处于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交叉地带。职教本科学位和普通本科学位,在证书效用方面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目前,湖南省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包括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大学和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学位授权审核方面,《管理办法》指出,新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分为新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学位授予单位新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

对申请新增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管理制度、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申请新增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定位、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及利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等方面。

学位授予审核方面,《管理办法》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者,授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按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

值得注意的是,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设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为加强管理与监督,省教育厅将在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完成首次学位授予后,定期对授权专业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抽检。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将给予暂停该专业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该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处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决惩处学术不端行为。

【编辑】易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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